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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半年左右可依规提取

致各灵活就业人员: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自2024年10月28日起,我市正式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此次制度推行及相关优化举措,旨在打破过往固有局限,让住房公积金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灵活就业群体,改变外界对于东莞住房公积金“一毛不拔”的旧有认知。与此同时,在原试行阶段的基础上,针对部分做法进行了优化,具体内容如下:

优化提取政策方面

原“缴六停六”销户提取政策现已优化调整。如今,对于已发生缴存行为的灵活就业人员,若其个人账户出现停缴达六个月及以上的情况,并且当前账户状态为封存时,则可进行全额销户提取操作。这一调整意味着,即使是灵活就业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大约半年左右的时间,便可通过依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使公积金能切实为个人生活助力,进一步体现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性与保障性。

拓宽承办银行范围方面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相关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承办银行得以进一步拓展。目前,已涵盖招商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东莞银行、东莞农商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以及浦发银行等共计12家归集银行,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了更为丰富的选择渠道。

若过往相关做法与本通知内容存在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通知所规定的内容为准。本通知的解释权归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

望各位灵活就业人员知悉并按照新规定执行相关操作,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制度带来的权益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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