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住房保障领域,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发布重要通知,积极响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要求,旨在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效能,切实满足惠州市缴存职工的住房需求。
一、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与贷款并行
对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缴存人而言,迎来重大利好。一方面,他们能够提取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款等购房款项;另一方面,还可同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值得注意的是,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的总和不得超出所购住房的总价,其办理流程参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执行。并且,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置保障性住房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仅为 15%,这一低首付政策将大大减轻缴存人的购房资金压力,助力更多职工早日实现住房梦。
二、租房提取:力度加大,范围更广
此次政策调整加大了对多类群体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重点覆盖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以及青年人等群体。
1. 租住公租房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缴存人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时,可依据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确保住房支出得到精准保障,减轻租房经济负担。
2. 租住商品住房:租赁本市商品住房的提取政策由原来的“每月可提取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 50%,且每人每月不超过 800 元”优化为“可按当月应缴存额申请可提取额度,且每人每月不超过 800 元”。这一调整使得缴存人在满足最高限额的前提下,能够根据自身实际缴存情况更灵活地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提高了公积金的使用效率。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此前惠州市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若与本通知存在冲突,一律以本通知为准。这一政策的调整与实施,无疑将为惠州市缴存职工在住房消费方面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进一步促进惠州市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与住房保障体系的完善。广大缴存职工可密切关注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渠道信息,以便及时、准确地了解政策详情并依规享受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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